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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 · 工作许可证

越南工作许可证(岘港及全国),全程代办。

工作许可证(Giấy phép lao động)须按职位及工作类别审查。劳动许可与居留须分别核查。LĐ2适用于须持工作许可证者;LĐ1适用于持免办确认者,并有条约例外。我们提交前核查职务、豁免依据与居留类别,由主管机关决定核发。 省级人民委员会按第219/2025/NĐ-CP号法令第4条行使职权并决定分权,须核查工作所在地决定后确定核发机关。按第6、22条通过行政服务中心或线上提交;用工需求报告与许可申请合并。

越南人事经理与外籍员工查看合上的雇用文件夹
办理流程 01 · 核查资格并办理文件认证 →02 · 向获授权机关提交 →约10天 · 核发工作许可证

哪些人需要办理

在第219/2025/NĐ-CP号法令范围内工作的外国人,应在开始前确认许可或豁免途径。 劳动许可与居留须分别核查。LĐ2适用于须持工作许可证者;LĐ1适用于持免办确认者,并有条约例外。我们提交前核查职务、豁免依据与居留类别,由主管机关决定核发。 (51/2019/QH14; 219/2025/NĐ-CP)

岘港用人单位的工作许可证

InTimeVisa办公室位于岘港(514 Lê Văn Hiến, Ngũ Hành Sơn, Đà Nẵng)。我们为岘港的用人单位以及全国其他省市的企业准备并提交工作许可证材料。工作地点在岘港的,由用人单位向岘港市行政公共服务中心提交,或通过国家公共服务门户在线提交(第6、22条)。岘港市人民委员会依第4条行使职权并决定由哪一机关办理——自2025年年中机构调整以来一般为内务厅(Sở Nội vụ);我们在提交前核查该市现行的分权决定。我们是私营代理机构,不是政府机关;是否核发由主管机关决定。 (219/2025/NĐ-CP)

申请条件——常见要求

  • 属于管理人员、执行总监、专家或技术工人之一(法律规定的类别)。 (219/2025/NĐ-CP)
  • 资格及经验按第219号法令第3条随职位确定。专家通常须大学或同等学历及至少2年相关经验;1年路径有特定专业和优先领域条件。技术工须至少1年培训加2年相关经验,或至少3年相关经验。管理者和执行董事另有标准。 (219/2025/NĐ-CP)
  • 境外或越南出具的适用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交时签发未超过6个月;联办程序有例外(第219号法令第18条第4款)。 (219/2025/NĐ-CP)
  • 境外健康证明仅在有相互认可条约或协议且签发后12个月内可用;境内证明须由合格机构出具,已连接的健康数据有例外。 (219/2025/NĐ-CP)
  • 越南雇主按第18条第1款合并提交用工需求报告与许可申请;机关按第219号法令第22条第3款审查需求并核发许可。 (219/2025/NĐ-CP)

从工作许可证到临时居留卡:各方准备事项

申请工作许可证时,雇主准备需求说明及申请书(表03)与工作形式证明。外国申请人提供有效护照、符合要求的健康及犯罪记录证明、两张照片。逐件核查认证与越南语翻译。下表补充各岗位证明。 219/2025/NĐ-CP · 条 5, 18 · 生效 07/08/2025

从工作许可证到临时居留卡:各方准备事项
情况雇主提供外国申请人提供提交前核查结果文件临时居留卡下一步
管理人员表03;章程及管理人员证明,或相应任命、调动文件。护照、健康及犯罪记录证明、照片;配合提供任命证明。按第3条第1款核查管理人员身份;仅有英文职位名称不足以确定类别。 219/2025/NĐ-CP · 条 3(1), 19(1) · 生效 07/08/2025获批时签发工作许可证。 219/2025/NĐ-CP · 条 22(3) · 生效 07/08/2025核查LĐ2类别;担保方准备申请书,申请人提供护照、附照片申报表及类别证明。 47/2014/QH13 · 条 8(16, 16a), 36–38 · 经修订,相关改动于01/07/2020及01/07/2026生效
专家表03;工作形式证明;协调境外雇主确认文件。通用个人材料;大学或同等学历与相关经验证明。核对学历、经验与岗位;一般分支要求2年经验,优先领域分支另有条件。 219/2025/NĐ-CP · 条 3(3), 19(3) · 生效 07/08/2025获批时签发工作许可证。 219/2025/NĐ-CP · 条 22(3) · 生效 07/08/2025核查LĐ2类别,准备担保申请、护照、附照片申报表及类别证明。 47/2014/QH13 · 条 8(16, 16a), 36–38 · 经修订,相关改动于01/07/2020及01/07/2026生效
技术工人表03;工作形式证明;协调境外培训或经验证明。通用个人材料;培训及经验证明,或符合条件的经验证明。至少1年培训及2年相关经验,或至少3年相关经验。 219/2025/NĐ-CP · 条 3(4), 19(4) · 生效 07/08/2025获批时签发工作许可证。 219/2025/NĐ-CP · 条 22(3) · 生效 07/08/2025核查LĐ2类别,准备担保申请、护照、附照片申报表及类别证明。 47/2014/QH13 · 条 8(16, 16a), 36–38 · 经修订,相关改动于01/07/2020及01/07/2026生效
工作许可豁免确定豁免依据;确认书分支准备表01与证明,或按适用分支提前通知。确认书分支:护照、合格健康证明、照片、豁免证明;通知分支:个人信息及依据供雇主核查。区分第9条第4款通知情况与第8至9条须申请确认书的情况,核查豁免条件。 219/2025/NĐ-CP · 条 7–9 · 生效 07/08/2025获批时签发豁免确认书;通知分支不产生该确认书。 219/2025/NĐ-CP · 条 9(3)–(4) · 生效 07/08/2025另行核查LĐ1:法律规定以豁免确认为依据,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仅通知不自动符合居留卡条件。 47/2014/QH13 · 条 8(16, 16a), 36–38 · 经修订,相关改动于01/07/2020及01/07/2026生效

工作资格与居留分别审查。核查实际雇主、工作地点、当前居留类别和护照有效期;主管机关决定是否签发。准备时间与机关处理时间分开计算。职位或确认书均不保证取得居留卡。

居留依据:47/2014/QH13(01/01/2015),经51/2019/QH14(01/07/2020)、23/2023/QH15(15/08/2023)、118/2025/QH15及103/2025/QH15(01/07/2026)修订。官方合并文本记录该修订链: 62/VBHN-VPQH · 23/03/2026

工作许可证准备 居留卡条件及报价

我们协助您准备的材料

  • 有效护照(第219号法令第18条第3款)。 (219/2025/NĐ-CP)
  • 按第219号法令第19条准备学历、证书及职位证明;认证和翻译按材料类型办理。 自2026年9月11日起,公约适用范围内、来自与越南存在公约适用关系国家的公文书使用Apostille,但适用豁免或无需认证的情形除外。不在范围内或两国间不存在公约适用关系的文件须按领事认证规则及豁免核查。 有Apostille的非越南语公文书须译为越南语并公证或认证,专业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第293/2026/NĐ-CP号法令第27条第1款)。工作许可材料的翻译与认证还须按第219/2025/NĐ-CP号法令第5条核查。 (219/2025/NĐ-CP) (293/2026/NĐ-CP)
  • 工作经验证明(原雇主出具的确认函)。 (219/2025/NĐ-CP)
  • 境外或越南出具的适用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交时签发未超过6个月;联办程序有例外(第219号法令第18条第4款)。 自2026年9月11日起,公约适用范围内、来自与越南存在公约适用关系国家的公文书使用Apostille,但适用豁免或无需认证的情形除外。不在范围内或两国间不存在公约适用关系的文件须按领事认证规则及豁免核查。 有Apostille的非越南语公文书须译为越南语并公证或认证,专业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第293/2026/NĐ-CP号法令第27条第1款)。工作许可材料的翻译与认证还须按第219/2025/NĐ-CP号法令第5条核查。 (219/2025/NĐ-CP) (293/2026/NĐ-CP)
  • 境外健康证明仅在有相互认可条约或协议且签发后12个月内可用;境内证明须由合格机构出具,已连接的健康数据有例外。 (219/2025/NĐ-CP)
  • 照片(4×6 厘米,白色背景)。 (219/2025/NĐ-CP)
  • 越南雇主按第18条第1款合并提交用工需求报告与许可申请;机关按第219号法令第22条第3款审查需求并核发许可。 (219/2025/NĐ-CP)

办理时间

境外材料按个案适用的认证程序准备。自2026年9月11日起,公约适用范围内、来自与越南存在公约适用关系国家的公文书使用Apostille,但适用豁免或无需认证的情形除外。不在范围内或两国间不存在公约适用关系的文件须按领事认证规则及豁免核查。 有Apostille的非越南语公文书须译为越南语并公证或认证,专业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第293/2026/NĐ-CP号法令第27条第1款)。工作许可材料的翻译与认证还须按第219/2025/NĐ-CP号法令第5条核查。准备时间另计。自收到齐全材料起,主管机关办理时限为10 个工作日内核发工作许可证。工作许可证有效期最长 2 年,可续期一次(第219/2025号法令)。 (219/2025/NĐ-CP; 293/2026/NĐ-CP)

费用

费用取决于岗位、所在省份,以及需要认证和翻译的文件数量。请告诉我们您的具体情况,我们会给出固定报价——在您确认之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页内容如何维护

内容由 InTimeVisa 企业登记手续团队编写。 引用依据与政府发布的原始文本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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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我的外籍员工真的需要工作许可证吗?

在第219/2025/NĐ-CP号法令范围内工作的外国人,应在开始前确认许可或豁免途径。 (219/2025/NĐ-CP) 劳动许可与居留须分别核查。LĐ2适用于须持工作许可证者;LĐ1适用于持免办确认者,并有条约例外。 (51/2019/QH14)我们提交前核查职务、豁免依据与居留类别,由主管机关决定核发。

我是自己越南公司的外籍所有人/投资人——需要办工作许可证吗?

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人或出资成员出资额达30亿越南盾以上的,或股份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出资额达到该水平的,免办工作许可证(第219/2025/NĐ-CP号法令第7条第2–3款)。 (219/2025/NĐ-CP)低于30亿越南盾时,这些职务属第219号法令第2条第1款l点;选择程序前仍须确认是否符合其他豁免。属于免办的,手续简单但不可省略:由公司在您开始工作前至少3个工作日向主管机关事先通知(第9条第4款)。设立公司时,宜按30亿越南盾这条线来安排各成员的出资额。

我的员工属于免办情形——那就什么都不用做了,对吧?

免办免的是许可证,不是手续,而且分两条路径。只需事先通知:第219/2025/NĐ-CP号法令第9条第4款所列情形——出资额达30亿越南盾以上的所有人、出资成员和董事会成员;在一个公历年内工作不满90天的管理人员、执行董事、专家和技术工人;负责设立商业存在的人员;入境不满3个月推销服务或处理复杂技术事故的人员;持有越南执业许可的外国律师;与越南公民结婚并在越南生活的外国人等——由用人单位在开始工作前至少3个工作日向主管机关通知。 (219/2025/NĐ-CP)申领免办确认书:其他所有免办情形(例如集团内部调派)须申请书面确认书,在开始工作前60天至10天内提交,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第9条第1–3款)。跳过这一步,员工和用人单位都可能被处罚。

我只是派人去越南工作几周——需要工作许可证吗?

只有符合免办情形才不需要。第219/2025/NĐ-CP号法令中的短期免办,仅适用于在一个公历年内(1月1日至12月31日)在越南工作累计不满90天的管理人员、执行董事、专家和技术工人(第7条第13款a项);这类情形由用人单位在开始工作前至少3个工作日事先通知(第9条第4款)。 (219/2025/NĐ-CP)该法令中不存在"每次不满30天、一年不超过3次"的一般豁免。其他短期派驻人员须符合别的情形——例如入境不满3个月推销服务或处理复杂技术事故(第45/2019/QH14号《劳动法》第154条第4–5款)——否则须办工作许可证。请告诉我们岗位、时长和日期,以便归入正确的路径。

我与越南公民结婚——可以免办工作许可证吗?

外国人与越南公民结婚并在越南共同生活的,依第219/2025号法令一般属于免办工作许可证的情形。 (219/2025/NĐ-CP)就此类情形,担保单位是向主管机关办理事先通知——在您开始工作前至少3个工作日提交——而非申领确认书,且您的婚姻证明材料必须合法有效。每个人的情况各不相同,请让我们在您开始工作前先行确认您的具体情形。

我是从海外母公司内部调派到越南分公司的——适用什么规定?

集团内部调派只有在全部条件满足时才免办:由外国企业临时派往其在越南的商业存在工作的管理人员、执行董事、专家或技术工人,属于越南WTO服务承诺表中的11个服务行业,且此前已受雇于该企业连续至少12个月(第219/2025/NĐ-CP号法令第7条第13款b项)。 (219/2025/NĐ-CP)这种情形走确认书路径:用人单位在开始工作前60天至10天内申请书面的免办确认书(第9条第1–3款),并附上身份资格证明以及外国企业出具、确认12个月受雇期的派遣函(第8条)。缺少任何一项条件,则改为申请普通工作许可证。我们会审核材料,为您选择正确的路径。

我怎么知道自己是否符合申请工作许可证的条件?

资格及经验按第219号法令第3条随职位确定。 (219/2025/NĐ-CP)专家通常须大学或同等学历及至少2年相关经验;1年路径有特定专业和优先领域条件。技术工须至少1年培训加2年相关经验,或至少3年相关经验。管理者和执行董事另有标准。 境外或越南出具的适用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交时签发未超过6个月;联办程序有例外(第219号法令第18条第4款)。 境外健康证明仅在有相互认可条约或协议且签发后12个月内可用;境内证明须由合格机构出具,已连接的健康数据有例外。

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新申请材料包括雇主的用工需求报告及许可申请、健康证明、有效护照、提交前6个月内签发的适用无犯罪记录证明(联办程序除外)、两张4×6白底照片及第219/2025/NĐ-CP号法令第18至19条规定的工作形式与职务证明。 (219/2025/NĐ-CP) 境外健康证明仅在有相互认可条约或协议且签发后12个月内可用;境内证明须由合格机构出具,已连接的健康数据有例外。 自2026年9月11日起,公约适用范围内、来自与越南存在公约适用关系国家的公文书使用Apostille,但适用豁免或无需认证的情形除外。不在范围内或两国间不存在公约适用关系的文件须按领事认证规则及豁免核查。 有Apostille的非越南语公文书须译为越南语并公证或认证,专业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第293/2026/NĐ-CP号法令第27条第1款)。 (293/2026/NĐ-CP)工作许可材料的翻译与认证还须按第219/2025/NĐ-CP号法令第5条核查。 HCCH表列明德国、奥地利、捷克反对越南加入;公约对泰国于2027年2月28日生效。 (HCCH — status table) (HCCH — Viet Nam objections)这些国家的材料仍须核查免办或例外后确定领事程序。

现在工作许可证在哪里递交?

省级人民委员会按第219/2025/NĐ-CP号法令第4条行使职权并决定分权,须核查工作所在地决定后确定核发机关。 (219/2025/NĐ-CP)按第6、22条通过行政服务中心或线上提交;用工需求报告与许可申请合并。

办理工作许可证需要多长时间?

主管机关按第219/2025/NĐ-CP号法令第22条第3款,自收到齐全材料起10个工作日内审查用工需求并核发许可。 (219/2025/NĐ-CP)材料准备时间另计。 自2026年9月11日起,公约适用范围内、来自与越南存在公约适用关系国家的公文书使用Apostille,但适用豁免或无需认证的情形除外。不在范围内或两国间不存在公约适用关系的文件须按领事认证规则及豁免核查。 有Apostille的非越南语公文书须译为越南语并公证或认证,专业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第293/2026/NĐ-CP号法令第27条第1款)。 (293/2026/NĐ-CP)工作许可材料的翻译与认证还须按第219/2025/NĐ-CP号法令第5条核查。

工作许可证有效期多久?能否续期?

根据第219/2025号法令,工作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2年,可续期一次(同样最长2年)。 (219/2025/NĐ-CP)用完这一次续期后,通常须重新申请新证。宜在现有许可证到期前着手办理续期,以免中断工作以及影响临时居留卡——我们会提醒您并代为准备材料。

工作许可证与临时居留卡(TRC)有什么关系?

劳动许可与居留须分别核查。LĐ2适用于须持工作许可证者;LĐ1适用于持免办确认者,并有条约例外。 (51/2019/QH14)我们提交前核查职务、豁免依据与居留类别,由主管机关决定核发。

如果我更换公司(用人单位)会怎样?

工作许可证与特定的一家用人单位及具体岗位绑定,因此转到新公司通常意味着要由新用人单位担保重新申请一张新证——并非简单地更名。 (219/2025/NĐ-CP)您的劳动类临时居留卡也需相应更新。换工作前请先告知我们,以免您的合法身份中断。

外国人没有工作许可证就工作会怎样?

这对双方都是风险。根据第12/2022号法令(第32条),未持有许可证(或未持免办确认书)而工作的劳动者,可被处以1,500万至2,500万越南盾(VND 15–25 million)罚款,并被强制出境/驱逐;用人单位若为个人,可被处以3,000万至7,500万越南盾(VND 30–75 million),若为组织(公司)则为6,000万至1.5亿越南盾(VND 60–150 million)——组织按双倍计罚,并随涉及的劳动者人数递增。因此,在任何人开始工作前先办妥许可证或免办手续是值得的。第219/2025/NĐ-CP号法令第9条第4款只须通知的豁免应完成通知;其他情形应在开始前完成适用许可或免办确认。 (219/2025/NĐ-CP)

我人还在国外——可以在赴越前就办好工作许可证吗?

可以。申请由用人单位提出,因此您仍在国外时即可准备。在第219/2025/NĐ-CP号法令范围内工作的外国人,应在开始前确认许可或豁免途径。 (219/2025/NĐ-CP)省级人民委员会按第219/2025/NĐ-CP号法令第4条行使职权并决定分权,须核查工作所在地决定后确定核发机关。 (219/2025/NĐ-CP)我们与用人单位共同准备材料;是否核发由主管机关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