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企业税务与会计常见问题: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越南公司通常需处理企业所得税(CIT)、增值税(VAT)及工资个人所得税(PIT)代扣,向境外供应商支付服务费还可能涉及外国承包商税。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为20% (67/2025/QH15),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较低税率或减免,申报与缴纳期限取决于税种及企业条件。

我在越南的公司实际上需要处理哪些税种?
公司通常需要处理企业所得税(CIT,标准税率为利润的20%)、销售环节的增值税(VAT)、从员工工资中代扣的个人所得税(PIT),以及向境外供应商支付服务费时可能涉及的外国承包商税。 (67/2025/QH15)年度营业许可费(lệ phí môn bài)已于2026年1月1日取消。 (198/2025/QH15)申报规则也已更新:《税收管理法》108/2025/QH15、政令252/2026/ND-CP及通知89/2026/TT-BTC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取代法律38/2019/QH14和政令126/2020/ND-CP,因此2026年年中之前的指南可能列出错误的期限。 (108/2025/QH15) (252/2026/NĐ-CP) (89/2026/TT-BTC)我们会在报价前确认贵公司的具体税务义务;税款由公司缴给国家,服务费另行计算。
我还需要缴纳年度营业执照费(môn bài,牌照税)吗?
不需要。决议198/2025/QH15第10条第7款(2025年5月17日生效)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和缴纳年度营业许可费(lệ phí môn bài),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不再申报、缴纳这项费用。 (198/2025/QH15)此前,企业每年缴纳200万至300万越南盾,具体取决于注册资本,新设企业首年免缴。预算中可以取消这项支出,但应核查制度变更前已经到期的往年欠款。
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我是按月申报还是按季度申报?
VAT默认按月申报;上年VAT申报表营业收入不超过500亿越盾可选按季。新企业可选按季,但首个日历年收入超过500亿(即使经营不足12个月),须从次年起按月。首年收入不超过500亿的,在经营满12个月的年份之后,从下一日历年按上一个完整12个月年度收入重新确定申报期(89/2026/TT-BTC第19条第1款b点)。 (89/2026/TT-BTC)工资PIT按季申报、年度汇算,并须考虑252/2026/NĐ-CP第11条免申报情形。 (252/2026/NĐ-CP)月报截止次月20日,季报截止下一季度首月最后一天(第252号法令第10条第2–3款)。我们核查企业适用周期。
我的增值税税率是 10%,还是我常听说的减免后的 8%?
增值税标准税率为10%。 (48/2024/QH15)决议204/2025/QH15第1条将许多商品和服务的税率降低2个百分点至8%,适用期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第2条),由政令174/2025/ND-CP具体指导。 (204/2025/QH15)减税不适用于电信、金融、银行、证券、保险、房地产经营、金属产品、采矿产品(煤除外),以及须缴特别消费税的商品和服务(汽油除外)。如果国会不延长政策,当前享受减税的商品和服务自2027年1月1日起开具发票时将恢复10%,签订2027年的合同时应考虑这一点。发票适用税率取决于实际销售的商品或服务。
企业所得税实际上是怎么缴纳的——有月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吗?
企业所得税没有月度或季度申报表。企业按估计利润每季度预缴,再通过年度汇算确定实际利润及应纳税额,补缴差额或抵扣多缴部分。四个季度的预缴总额必须至少达到企业自行年度汇算税额的80%;不足时,差额从第四季度预缴截止日的次日起计收滞纳金,直到缴清(政令252/2026/ND-CP第24条第3款,2026年7月1日生效)。 (252/2026/NĐ-CP)因此,应持续跟踪利润,在第四季度期限前调整预缴额。
季度企业所得税缴款和年度决算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截止日是下一季度首月的最后一天。采用日历年度的企业分别为4月30日、7月31日、10月31日和1月31日(政令252/2026/ND-CP第24条第2款,2026年7月1日生效)。 (252/2026/NĐ-CP)旧规则为“第30日”,所以旧指南中有三个季度的日期会早一天。季度无需提交申报表,只需按时付款。年度汇算申报截止财政年度结束后第三个月的最后一天,采用日历年度的企业即3月31日(第10条第5款a项);税款也在同日到期。我们会管理这些期限并提前准备汇算资料。
我听说小公司现在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低于 20%——这是对的吗?
是的。《企业所得税法》67/2025/QH15第10条(2025年10月1日生效)规定,上一纳税年度总收入不超过30亿越南盾的企业适用15%,超过30亿至500亿适用17%,超过500亿通常适用20%。 (67/2025/QH15) (67/2025/QH15)2026年又增加两项优惠:上一年度总收入不超过10亿越南盾的企业免缴企业所得税;预计收入不超过该门槛的新设企业无需季度预缴(政令320/2025/ND-CP第4条第15款,由政令141/2026/ND-CP增补,2026年1月1日生效)。 (320/2025/NĐ-CP) (141/2026/NĐ-CP)2026和2027纳税年度,年收入不超过100亿越南盾的企业,其应缴企业所得税减免30%(决议43/2026/QH16第1条第2款,2026年8月24日生效)。 (43/2026/QH16)10亿门槛的免税不适用于与不符合条件企业有关联的子公司或关联企业;2026年8月24日后分立的企业按合并收入判断资格。适用前须核查实际收入和股权结构。 另有一项优惠:符合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自首次取得企业登记证书的年度起连续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并非从首次盈利年度起算(决议198/2025/QH15第10条第4款,2025年5月17日生效;政令20/2026/ND-CP第7条第3款)。 (20/2026/NĐ-CP) (198/2025/QH15)该政令一般自2026年1月15日生效,但此项优惠追溯至2025年5月17日,并自2025纳税年度适用(第16条第2款);此前登记且仍有优惠期限的企业仅享受剩余期间。因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分立、拆分、变更所有者或企业类型而成立的企业不适用。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出资者除外)、普通合伙人或出资额最高者,如曾在仍经营的企业,或在新企业成立前不足12个月才解散的企业中担任上述任一角色,也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67/2025/QH15第18条第3款所列排除收入不在免税范围内。首个纳税期间的免税经营时间不足12个月时,可从该期开始,或向税务机关登记从下一期开始(第7条第5款)。同一收入同时符合多项优惠时,可选择最有利制度,但须在优惠期内保持不变(第7条第4款)。 15%/17%税率还须核查67/2025/QH15第18条第4款的子公司、关联企业排除条件;特殊税率业务另行核查。 (67/2025/QH15)
电子发票是强制性的吗,我需要设置什么?
普通企业销售需要开具电子发票,但政令254/2026/ND-CP第7条规定的例外除外(第4条第1款及第6条,2026年7月1日生效)。 (254/2026/NĐ-CP)该政令自同日起取代政令123/2020/ND-CP和70/2025/ND-CP(第43条);税务机关印制的纸质发票也停止有效(第44条第3款)。企业须登记适用的发票类型,配置合规软件及按规定所需的数字签名,并向税务机关传送数据。并非所有企业都必须聘用收费供应商:带税务机关代码的发票可通过税收管理系统或供应商开具(第12条第1款);符合条件使用无税务代码发票的企业可直接或通过供应商传送数据(第16条第3款)。纸质打印件不能替代依法开具电子发票。
我的外籍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是如何处理的?
先判断税收居民身份。《个人所得税法》109/2025/QH15第2条第2款规定(2026年7月1日生效,工资规定自2026纳税年度适用),在一个日历年度内,或首次入境起连续12个月内,在越南停留至少183天,或者在越南有经常居所,即登记的永久住所或按固定期限合同租赁的住房,属于税收居民。 (109/2025/QH15)居民的工资收入在扣除每月1,550万越南盾个人减除额及每名受扶养人每月620万减除额后,适用5%、10%、20%、30%、35%五档累进税率(第9—10条);非居民就越南工作所得工资缴纳20%(第21条)。雇主每次发薪时扣税,按季申报,并于3月31日前完成年度汇算;个人自行汇算截止4月30日。外国居民劳动合同终止时,须在离境前、且在合同终止后45天内完成汇算(政令252/2026/ND-CP第10条第5款)。 (252/2026/NĐ-CP)租房者即使不足183天也可能成为居民,因此须逐人判断。
当我向境外公司支付服务费时,我在越南需要缴税吗?
通常会涉及,但向境外付款并不自动产生税款。外国承包商税(FCT)包括企业所得税,以及适用时的增值税;处理方式取决于合同、收入来源及计税方法。现行实体规则是通知20/2026/TT-BTC第7条(企业所得税,2026年3月12日生效,自2025纳税年度适用)及通知69/2025/TT-BTC第9条(增值税,2025年7月1日生效)。 (20/2026/TT-BTC) (69/2025/TT-BTC)两者均有排除情形:完全在境外提供并消费的服务不能一概按越南使用的服务处理,软件或特许权使用费也不一定都须缴增值税。通知103/2014/TT-BTC已由通知89/2026/TT-BTC第99条第3款b项自2026年7月1日起废止。 (89/2026/TT-BTC)按收入比例计税时,越南合同方负责代扣代缴,通常每次付款申报;同月多次付款可登记按月申报(第30条第2款)。平台采购还须核查政令252/2026/ND-CP第43—45条的扣缴规则及是否已有其他方扣缴(2026年7月1日生效)。签约前应确认税务处理和税后净价条款。
我的公司需要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吗?
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年度独立审计,依据《独立审计法》67/2011/QH12第37条第1款a项(2012年1月1日生效)。政令90/2025/ND-CP第1条(2025年4月14日生效)增加了单独的大型企业类别;该类别的规模门槛并不免除小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计义务。审计合同须最迟在会计年度结束前30天签订,向主管机关提交或公开财务报表时须附审计报告(法律67/2011/QH12第9条第2—3款)。对于202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通知99/2025/TT-BTC第25条要求在年度结束后90天内提交年度报表(2026年1月1日生效,第31条第1款)。 (99/2025/TT-BTC)应在年末前安排审计,并预留足够时间在提交前完成。
如果我申报或缴税逾期会怎么样?
逾期缴税按未缴金额每日0.03%计收滞纳金(《税收管理法》108/2025/QH15第16条第2款a项,2026年7月1日生效);逾期30天后,税务机关会发出欠税通知。 (108/2025/QH15)逾期申报按政令125/2020/ND-CP处以行政罚款,政令252/2026/ND-CP第74条第4款规定该处罚政令在被替代前继续有效。 (252/2026/NĐ-CP)屡次逾期或漏报还可能引发档案审查,并影响电子发票的使用。管理申报与缴税期限是每月会计、税务服务的核心工作之一。
我的公司还没开始经营——我仍然需要申报什么吗?
无收入不自动免除全部义务,但也不存在所有公司必须提交零VAT及PIT申报的统一规则。252/2026/NĐ-CP第11条规定例外:当期无工资PIT代扣可能无需当期申报,年末及重组、终止期另有规则;未支付工资则无需工资PIT年度汇算。 (252/2026/NĐ-CP)依法登记暂停营业也有专门申报规定。我们先核查登记状态、收入支付及免申报条件,再编制适用的VAT、CIT、PIT及财务报告清单。
小公司可以直接把会计外包吗,还是法律上必须有内部会计?
一般来说,小型或新成立的公司可以把整个职能外包给有牌照的会计服务公司,而不必聘请内部人员——这对外商投资企业和中小企业而言是一种常见且完全合规的选择。每家公司都必须妥善记账,并在规模扩大时委任合格的总会计师,但在早期阶段,这一角色通常可以通过服务提供商来满足。我们会评估外包是否适合您的规模,或者您的业务量是否已经到了需要内部支持的程度。
应向政府缴纳的税款包含在你们的服务费里吗?
不包含——它们始终是两笔独立的费用。税款本身(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以及任何外国承包商税)由您的公司根据应缴金额缴给国家;我们的费用仅针对专业工作:记账、按时申报、准备决算以及与税务机关打交道。我们会在一开始就把两者都清楚列明,让您准确看到哪些是缴给国家的、哪些是我们的服务——而且只有在您接受一份固定、无约束力的报价后,您才向我们付费。